4月10日,辽宁大连市药监局发布《通知》,将2018年度市本级监督检查计划予以公告,其中包括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具体来看,在药品方面,大连市药监局将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6家、药品批发企业56家,体外诊断试剂企业9家,此外,日常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3家,医疗机构21家;飞行检查零售企业、诊所30家。详细检查情况如下:
药品生产监管环节
(一)检查企业数量:药品生产企业36家。
(二)地域分布及企业类型:检查覆盖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其中,高风险企业16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200%;一般风险企业12家,检查覆盖率达到;停产企业8家,检查覆盖率达到。
(三)检查时间及内容:上半年完成高风险企业覆盖面、一般风险企业40%。下半年完成高风险企业覆盖面、一般风险企业60%、停产企业。检查依据为《大连市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
药品流通监管环节
(一)药品批发企业
1.检查企业数量:检查药品批发企业56家,体外诊断试剂企业9家,合计65家。
2.地域分布及企业类型:市内五区52家,其它地区13家。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日常管理水平低、药品购销渠道混乱、案件多发的药品批发企业。
3.检查时间及内容:检查于 11 月底前完成。检查企业执行GSP 情况,侧重于整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中的 10 项违法行为。
(二)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诊所
1.检查企业数量:日常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3家,医疗机构21家;飞行检查零售企业、诊所30家。
2.地域分布及企业类型:飞行检查市内五区10家,其它地区20家。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日常管理水平低、药品购销渠道混乱、案件多发的药品零售企业、诊所。
3.检查时间及内容:检查于 11 月底前完成。检查企业执行GSP情况,侧重于整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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