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组织抽检挂面、糕点及面包、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酱油、食醋、谷物粉类制品、食盐、蛋及蛋制品等18类食品共11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均为鸡蛋样品,不合格项目为抽检过程中检出产蛋家禽禁用药物。
根据公告,此次抽检的挂面、糕点及面包、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酱油、食醋、谷物粉类制品、食盐、餐饮食品、饼干、酱腌菜、坚果与籽类、豆制品、其他粮食加工品(不含谷物粉类制品)、饮料、蜜饯果脯、水果制品全部样品均为合格。蛋及蛋制品抽检1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据介绍,不合格样品为北京福源精致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浙江耀坤食品有限公司供货的耀坤鲜鸡蛋和北京隆嘉御园商贸中心经营的标称天津津苗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鑫怡柴鸡蛋。前者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经检测实测值为14.6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后者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和金刚烷胺,经检测氟苯尼考实测值为1.07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金刚烷胺,经检测金刚烷胺实测值为62.0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
此次两批次不合格鸡蛋中检出的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通常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对其做了严格的限定,产蛋家禽禁用。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另一不合格项目金刚烷胺是人用抗病毒 药,移植兽用缺乏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实验数据,用于动物病**疫病不但给动物疫病控制带来不良后果,而且影响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的实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规定,金刚烷胺不得检出。食用金刚烷胺超标的蛋类,对人类,尤其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可能会造成不良反应。
针对此次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周二健康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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