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通知:300万医生开处方要小心了!
▍三部委发通知,医生处方要被审核
7月10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
将这份《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传达给全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求医院的药学人员,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的决定。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医生的处方,不再自己说了算,要经过药师最终审核,才能发药。三部委表示: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医生处方,须开通用名,即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三部委规定:医生处方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使用由原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医院制剂应当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名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现在不少医院开具的取药单上,会将一些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同时打上。三部委制定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从即日起施行后,如下图单子上的商品名,就不会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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