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3月初,带量采购落地执行
与4+7带量采购结果公布的那天一样,上海又下起了蒙蒙细雨。而今天上午9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会议也在上海召开。
会议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平稳有序推动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因此召开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会议》。
参会人员有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办公室成员,联合采购办公室成员,生产企业负责人。
据赛柏蓝在现场获悉,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丁一磊、上海医保局局长夏科家等领导出席会议。
赛柏蓝在现场了解到,此次会议主要对企业保证质量和供应作出要求,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谈到:中标企业要保证质量,保证供应,随后,国家会出台相应的文件让节约的医保资金投入到公立医院的改革中去,比如医院的建设,人员的薪酬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有参会人士对赛柏蓝表示:关于4+7带量采购的落地执行,各地的情况不太一样,大概是在明年2月底3月初,各区域要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全部落地,上海会先执行。
并且,大约在本月下旬或者2019年上旬,国家会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地方在1月中旬出台地方执行细则。
量是一定可以保证的
我们都知道,带量采购的核心就是“量价挂钩”,以量换价,企业会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采购量,来确定投标价,决定是否中标。如果无法完成约定的采购量,对于药企来说,价格降了,量却没到,必然会带来损失。
因此,如何约束医疗机构保证用量就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据参会人员透露:量的保证主要靠医院的执行,由各个地方的医保局出台相关政策保证,“量是肯定能保证的”。
此外,独家中标后,中标企业也必须保证“量”的供应,在参会现场,中标企业都表态:供货没有问题。
与此同时,此前上海带量采购的试点也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据华泰证券研究所分析,上海第三批带量采购执行策略可以称为“四管齐下”的激励约束机制。
医院层面:如果医院可以留用采购了带量品种节省的医保费用,这相当于对医院的激励;并且会把带量采购品种的使用纳入到考核,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医院,其本身定点医院的评审,以及相应的奖补是无法拿到的。
院长层面:把使用情况作为院长年终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科室层面:不符合条件的科室无法进行相应的评审评奖。
医生层面:进行处方监管,处方量明显降低的医师名单,要被约谈。
据悉,上海的采购周期可以顺延:如果在12个月内没有完成,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能超过15个月,阿莫西林是用13~14个月完成了采购量。
以上海第三批带量采购情况为例,9月1日执行,10月底的时候有两个品种已经基本完成了全年的采购量,正常是6个月用完。
因此,按照上海此前的思路和做法,此次带量采购中,医疗机构的采购量是不用太担心的。
对流标企业不会有任何惩罚措施
此前《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规定,申报企业若不参加或不接受议价谈判的,该品种作流标处理,且将影响该企业在试点地区所涉及药品的集中采购。
针对此项条款,业内存在不同的声音:虽然文件中没有惩罚性条款,但可能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禁止在4+7城市销售,或者在后续市场准入中被“秋后算账”。
此前,曾有接近此次带量采购的相关专家对赛柏蓝表示:对于流标的品种,目前还是原状,流标品种的损失是失去了这次抢占市场的机会。
对此,此次会议中,陈金甫也作出回应:只要企业正常参与就是对政策的支持,即使流标,也会对流标企业有一定的尊重,不会有其他的惩罚措施。
企业表态:质量为先
在带量采购的中标结果中,最明显的改变就是价格大幅下降,就此次中选结果可知,药价降幅平均52%,降幅96%,降价效果十分明显,在这个结果下,药企是否还有动力维持药品的质量,成为业内关注的问题。
对此,会议中,所有药企表态:要以质量为先。其中,上海的近红外光谱的检测是比较好的质量保证方式。
在上海此前的保质措施中,所有的中标药品PP均需要检测,确保图像一致,这样可以保证每批次质量比较稳定。如果有问题,就会被列入黑名单,未来5年所有产品不得参与采购。
中标药企:价格联动未必是坏事
目前全国多地已效仿“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而出台了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并且已经到了落地效果。
如果全国内发生价格联动,11个城市的价格放大到全国,这种“不带量联动”会对企业的价格体系影响很大。
现场参会的中标企业对赛柏蓝坦言:今天没有说联动的事,但目前已有省市对企业提出降价诉求,面对这样的情况,企业会针对每个地方进行单独的讨论,这属于下一步工作的策略
我们不担心联动后全国价格的拉平,拉平也不见得是坏事,能给我保证量更好,即使无法保证量,如果因为价格低而扩大使用量,让很多原来吃不起药的患者,现在吃的起,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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