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药价虚高?现在,11城市试点新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形成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组合措施。此外,还借助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新做法,保药品质量、降制药成本。日前,中选结果公布,25个品种中标,平均降幅达52%,降幅达96%。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在4+7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展开,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形成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模式。去年12月,4+7城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中选结果公布,25个品种中标,平均降幅达52%,降幅达96%。
4+7集中采购,是一味降价吗?如此高的降幅,会否影响药品的保质供应?就这些大众关心的问题,记者前往上海、厦门、福州,采访药采机构、医院、企业、专家,调研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情况,及其对药企、医疗机构的影响。
首次断崖降价
集中市场份额
增加谈判砝码
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出厂价为15.5元,经过诸多环节卖到患者手中时,涨价到213元,利润高达1300%。几年前,媒体曝光了这一药价内幕。在重重流通环节的裹挟下,药价越招越高。
反观此次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的结果,在一致性评价基础上的降价效果显著,跳出了价格越招越高的怪圈。
从中标结果分析,其中有3个品种的价格接近国外公认的售价。如被质疑价格过低的每片0.15元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实际上只是接近美国仿制药的售价每片0.01美元(约合人民币0.07元),还有瑞舒伐他汀片、盐酸帕罗西汀片,也接近美国的售价。低于美国售价的品种有9个,包括厄贝沙坦片、利培酮片、赖诺普利片、头孢呋辛酯片、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恩替卡韦分散片、福辛普利片、依那普利片、伊马替尼片,其中恩替卡韦分散片每片0.62元,是美国售价1.81美元(约合人民币12.49元)的约1/20。
据测算,中选药品中,仿制药采购额将从原来的40%上升到97%以上。11个城市,25种中选药品采购费用下降到19亿元,节约59亿元。如果条件成熟,推广到全国,预计25种药品采购费用可降到60亿元,节约190亿元。
中标的25个品种中,首次出现价格断崖式下降的外企原研药,降价幅度超过70%。“国外的很多原研药,过了专利期就会出现专利‘悬崖’,价格断崖式下降,而在中国却一直没有出现。此次4+7城市集中采购,出现了专利‘悬崖’,这是政府主导下的带量采购市场机制所带来的。”长期关注该领域改革的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认为,医保局的职能发生了转变。过去药品招标由卫生系统负责,只招不采,很难实现真正的低价。此次采购,医保回归购买者本位,采用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方式,用试点城市60%的市场份额换取低价,这种集中度高的采购模式符合经济学买方垄断的定律,可以大幅降低价格。
其次是质量保证。过去,招标采购本质上是唯低价中标。近两年来,我国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保障了药品质量。同时,药企降价,主要靠减少流通环节费用、控制原料来源。“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将退出市场,这就明确了将来创新的方向,有助于推动我国从仿制药大国走向仿制药强国。”
由于我国所有公立医院已取消药品加成,中标药品将在医院以中标价格卖给患者,这将大大减轻患者的负担,同时节省国家医保基金,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首次带量采购
药企预期明确
营销成本降低
以前,因为回扣的存在,我国患者不管是吃国外原研药还是国产仿制药,都要付出高昂的成本。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办有关负责人说,大量仿制药品留有巨大的回扣空间,导致价格高企。而以往药品集中采购量价不挂钩,采购分散,竞争不足,监管不够严,政策不协调,药品招、采、用、支付各在一个部门,仿制药追着原研药定价……这些原因综合导致药品价格居高不下。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试点方案设置了落实带量采购的重要规则。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梁鸿认为,带量采购解决了流通环节抬高价格的核心问题。“过去的招采办法,企业必须在流通环节上砸成本,才能让药品卖出量。带量采购,让药企有了明确的预期,生产、包装、营销等成本都能得到降低。”
带量采购并不是我国首创,而是国际通行做法。此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国屡次被提及,但均没有落实。此次,为何能得以实现?
原来,带量采购不仅仅是概念,更是一整套系统。上海市医保局医药采购处副处长龚波介绍,上海带量采购的品种之所以能从最初的3个增至21个,其原因不仅是确定用量,还在于自建了一套药品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并用医保资金预付给药企,作为货款周转金。“确定用量、药品质量综合评价、医保周转金,还有切入医院临床HIS系统的监管系统等,这些使得带量采购真正落到了实处。”龚波总结道。
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所长章明介绍,借鉴上海经验,此次试点采用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组合措施。选择11个药品用量较大、市一级医保统筹的城市,委托联合采购办公室来开展,具体工作由上海药事所承办。另外,国家已经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这也给此次试点带来了巨大的有利条件。
首次国家牵头
留出选择空间
确保质优价廉
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国家层面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中度如此之高,并由国家来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这在我国尚属首次。
2017年开始,福建省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推出了采购价、销售限价、医保支付标准三个价格。由于竞争不充分的药品价格谈不下来,会出现价格倒挂现象,让医院叫苦连天。再加上原料药垄断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价格倒挂现象更加普遍。
“以往的药品采购,的问题是以省为单位采购。每个省的用量只占全国的一小部分,谈判砝码不够强,导致了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倒挂问题。”福建省医保局处长张煊华说,“但是,如果全国一盘棋,就可以把采购价格降下来。”
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常峰说,4+7城市的集中采购,并不是单一货源,而是留出了一定的非中标用量,给医院用药一定的选择空间。中选规则上也做了精巧的设计,区分充分竞争、不够充分竞争的药品,设定降价比例和区间,确保中选药品质优价廉。
目前,4+7城市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已正式公布。福建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联采效果非常好,建议将该模式推广到别的区域,扩大到所有品种,并将耗材纳入招采范围,防止同一通用名下其他替代药物出现,架空改革成果;同时,完善一致性评价之后的临床疗效评价,推行医保支付改革,及按病种付费、DRGs付费、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此外,结余可以留用,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
试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还有一系列配套工作,如确保企业回款,医保预付30%货款给医院,鼓励医保直接结算;根据中标价和原研药差距,制定支付标准;总额预付额度不扣减,结余留给医院。同时,采用协议管理,加强监测,药监部门确保质量,卫健部门确保使用,不能因为药占比考核而影响药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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