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薛海宁25日说,深化医改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药品价格,新增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地区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
2018年,国务院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在此之后,国家对药品价格持续发力,从国务院两次召开常务会议的决定,到有关部门的系列政策,政策红利正在惠及更多百姓。国家医保局通过开展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新增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此外,通过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共有1714个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0%。薛海宁在国家卫健委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各地抗癌药降税降价政策逐步落地见效,所有省份已全部实现挂网采购和医保支付,保障癌症患者用药需求。
药品带量采购也是医药界普遍关心的话题。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发布,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开展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据了解,11个试点城市目前已全部启动了试点工作。
薛海宁说,总体来看,试点工作稳步实施,预期的改革效果初步显现,药品价格有效降低。发挥以量换价的优势,试点地区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非试点地区价格联动,部分未中选品种企业主动降价争取试点以外的市场,药价整体呈明显降低趋势。
薛海宁说,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研究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的综合试点,同时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作为突破口,推动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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