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业内流传山东省医保局文件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联合采购工作,这是医保局成立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的一项大动作,目标直指降低虚高价格!
01、设立全省统一挂网限价
目前山东的药品集中采购仍然坚持“省级平台”,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来进行采购。此次《通知》要求,在全省统一挂网限价的前提下,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联合采购工作。那么,这个全省统一挂网限价如何制定?向前追溯,根据2018年7月26日,山东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山东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的文件要求,优先采集京津冀(以北京市为主)采购联盟现行挂网价格,为医疗机构议价采购提供参考。
但此次新发的通知毕竟是由山东省医保局发布,笔者揣测,山东招标风格一向柔和,根据既往思路,京津冀价格仍然是采集重点,还有一种可能是全国5省挂网价格仍然是参考重点。而在此基础上,山东省级的药品中标价格将成为天花板,真正的采购价格将陷入各地级市、县域、跨市药采联盟的苦战之中,山东的药价下坠及破碎,在所难免。
02、县域医共体采购目录是重点
根据通知,药品采购联合体将以三种方式组成,分别是县域、市域以及跨市药品采购联盟,而根据今年国家卫健委5月28日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推荐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要求,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将成为重点。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每个地市要遴选一个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试点,鼓励以地市为单位全面推进。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此次山东医保局下发的文件,将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放在第一位,可见重视程度。
根据2018年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到2018年底,医共体建设实现县(市)级全覆盖,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力争50%的县(市)建成机制完善、成效明显的县域医共体。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较2017年底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此次下发的《通知》可谓对之前国家级文件以及山东省级文件进行了较好的呼应:为了从政策角度倡导县域采购联合体的工作开展,本次《通知》要求,除了三种联合采购的价格各自使用外,支持县域医共体规范推进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统一供应配送工作!也就是说,如果进不了县域采购联合体目录,那么既使省级中标,仍然进入不了以县域 医共体为主力平台的医疗市场。除此之外,根据《通知》要求,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泰安、日照将先行试点开展联合采购。之前,济南与青岛曾经结盟开展过药品采购,而此次这六个地级市将担当开路先锋的角色。无独有偶,青岛市作为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的试点城市传闻对象之一,其举动更值得备加期待。
此次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不再以省级为单位组织开展,而是搭建平台,将药品采购完全交由采购主体来运作,以量换价,省级平台只需要做好数据监测的角色而已,山东的药招转向,有可能将成为华东甚至北方药品采购的一种新趋势,值得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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