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将含羟 考 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药品管理的公告(2019年 第63号)》。
公告显示,根据《**药品和**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将含羟 考 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药品管理。
自2019年9月1日起:
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 考 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药品、**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药品管理;
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 考 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它**药品、**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二**药品管理;
丁 丙 诺 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药品管理。
国家药监局官网数据库显示,涉及羟 考 酮、丁 丙 诺 啡与纳洛酮的产品共计有147个批准文号,根据此次公告,这些品种将被纳入**药品管理。众所周知,被纳入其中的药品,将会受到严格的管制使用。
此次涉及的批准文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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