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第二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拟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在审议中,这一条款引起激烈争论。有观点认为,网上医疗诊断日益成熟,不应完全封死网上销售处方药;也有人认为,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是方便老百姓的必要举措,但要开列负面清单,**类等药物可禁止在网络平台销售;更有人士呼吁,通过完善电子处方和电子签名、大数据跟踪等信息手段,允许网上药店经营处方药。
按照惯例,《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将再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进行表决。
网售处方药将何去何从?8月14日,法制日报社在京举办网售处方药监管与规范座谈会,邀请业内专家学者就网售处方药如何监管等进行探讨,并积极建言献策。
网售处方药存在安全隐患
近年来,网上买药愈发成为潮流。
据媒体报道,2018年,阿里健康平台成交额达到400亿元,平安好医生平台成交额也达到30亿元;京东此前曾披露旗下京东大药房过去3年药品品类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0%。
显而易见的是,网上售药确实方便了患者,满足了社会需求,而且药品品种供应打破了地域限制及医生用药局限,可以促进医药行业的经营和发展。
但不可否认,网络售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规范销售行为:无处方可买处方药、处方药也搞“满减促销”等乱象夹杂其中。
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助理主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光磊指出,药品不是普通生活用品,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网售处方药必须谨慎对待。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坦言,尽管网售处方药便利了不少人,但目前的情况是各大售药网站在网售处方药时虽设有审查环节,可即便没有医生处方,也能审核通过,对没有医学知识的普通患者而言,其用药安全存在巨大隐患。
那网售处方药为何仍备受青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市场需要,药店要经营,另一方面,患者也有需要。
需尽快出台网售药品管理办法
在研讨中,专家普遍认为,对网售处方药不宜“一刀切”。
但下一步如何规范网售处方药?
郑雪倩建议,一方面完善相关立法,在《药品管理法》修订后,尽快出台网上销售药品管理办法,让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者、医院等主体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技术标准,明确网上售药流程、网上审核及网上销售目录。
在马光磊看来,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比如需要对药品生产者、经营者、网络销售平台等主体界定清楚,而且要进一步明晰政府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如何追责保障网售药品安全。
“凭方销售是基本逻辑,打破这个逻辑,药品安全就无从谈起。因此,解决网售处方药安全的核心是解决好处方管理。”马光磊说,目前全国已有不少省份提出,要建立省级处方流转平台,这些都是很好的探索。
马光磊同时提醒,网售处方药无法解决药品价格等医改领域的所有问题,其主要任务还是解决因药就医的问题。为此,在顶层设计中要考虑三医联动(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问题。
此外,马光磊还建议对网售药品流程加强监管,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必须有执业药师对消费者进行问询,提供药学服务,指导病人自我诊疗,指导患者科学、合理使用非处方药;网络销售处方药,更是必须要有执业药师提供网上药学服务,审核处方,指导安全合理科学地使用处方药,同时建立药历,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开展药物再评价等研究工作。
对于是否放开网售处方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支振锋的态度是:“既不要一刀切卡死,也不能无原则放开,要有一套科学的监管框架。”
“网售处方药问题,实质上要处理好几个平衡。”支振锋认为,首先是用药安全和用药便利的平衡。无论到医院、药店还是网上买药,实际上就是处理便利和安全的矛盾。其次是不同经营主体的利益平衡。如果有网上零售药品的话,可能涉及到现有利益格局的变化,尤其是网售处方药,是对现有的医药零售格局的重大调整和冲击,这些都要进一步考虑。
立法机关应避免歧视条款
此外,专家还就《修订草案》中“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的条款提出了立法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认为:“从这条的内容来看,起草者并未禁止处方药的网络销售,而是试图禁止第三方平台销售这种交易模式。”
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在赵鹏看来,这一规定足以说明决策层面支持通过有条件地放开处方药网络销售,鼓励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业的发展,从而提升整个药品零售行业的效率。
尽管如此,赵鹏对这种聚焦于限制特定商业模式的立法方式并不认可。他认为,法律应当聚焦于其意图保护的核心价值来设定实质性的管制规范,只要经营者能够满足这些实质性的要求,选择何种商业或者交易模式应当是其自由,法律不应当干预。
以处方药网络销售为例,赵鹏指出,法律应关注如何保护消费者的用药安全,要求处方药的销售必须是基于真实、有效的处方,同时,对一些特殊的药品,还应当就仓储和配送提出相应的要求。“通过法律设定明确的规范,并通过监管部门投入监管资源,严格执法来确保其获得遵守。”赵鹏说。
为此,赵鹏建议,立法机关调整现行的思路,避免对某种商业模式的歧视。“回到问题实质,去思考如何落实经营者合规经营的义务,如何赋予监管部门有效的监管手段并强化其对监管职责的履行,进而为药品网络销售和物流配送的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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