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9年10月31日—2020年1月31日。
二、排除产品范围: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关税的A部分清单
三、申请地址:https://exclusions.ustr.gov
四、申请主体:3000亿关税产品排除申请应由美国实体提出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联络信息。
2. 产品10位美国海关编码。
3. 产品是否受到过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反倾销或反补贴裁定。(对比此前2000亿关税排除申请,此条为新增提交信息)
4. 详细的产品描述说明。
5. 申请人与产品的关系。
6. 产品在美国的可替代性。
7. 产品在第三国的可替代性
8. 寻找替代产品所作出的尝试。
9. 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中国的该产品数量和金额。
10. 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第三国的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11. 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美国的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12. 公司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
13. 该产品是最终产品还是生产最终产品所需的。
14. 征收额外关税是否对贵公司或其他美国利益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害。
15. 其他支持性信息。
16. 您是否申请过340亿清单、160亿清单和2000亿清单涉及产品的排除。
17. 该产品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者和“中国制造2025”或其他中国的产业政策相关。
18. 其他相关附件。
以上信息根据USTR发布的公告翻译整理,原公告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阅读:
由于美国3000亿关税产品项目较多,建议广大企业通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网站进行产品自查。进行产品自查的企业需注意清单中的海关编码皆为美国海关编码,企业可根据前六位和产品具体描述确认是否为征税产品。如为征税产品,企业在申请产品排除或提交评论意见的同时,建议尽快与买家协商未来关税成本分担事宜,将有关条款纳入合同或通过补充协议书面明确双方责任,以避免风险。产品自查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www.usitc.gov/tata/hts/bychapter/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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