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药械购销的监管升级,可谓多管齐下,猛药频出。而近日针对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的监管措施而成立的专项研究,更是对整个行业放了一记大招。
12月6日,有关《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建设专题研究》的专项研究,在国家医保局的小规模会议上启动了开题论证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等相关人士参与了讨论。
据悉,该专项研究将在两个月内结题。研究团队会在此期间完成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医院代表等相关人员的调研访谈,以及一系列资料的搜集。而这或将预示着未来在全国范围内,国家医保局将针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构建诚信评价体系和惩戒体系这两大体系进行行业监督,遏制“带金销售”。
惩戒一直以来是防止药品回扣行为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对药品回扣的惩戒存在条款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效果有限。另外,目前中国大多惩罚措施对象是医生,也就是“带金销售”的客体。这些问题都使惩戒的作用变得相当有限,因此研究团队依托裁判文书网等案源,针对药品回扣行为,试图建立一套针对医药生产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并基于该体系对失信企业进行分级惩戒,以更好规范相关方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据研究负责人介绍,对药品生产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将有两大作用:一可用于公示传播,例如定期发布全国企业信用排名、失信行为名单等;二可供公众检索、查看企业信用记录。依据这一评价体系,还可以对失信企业进行分级惩戒,例如降低采购价、市场禁入等。“我们计划建立一个独立的侦查处罚系统,医保部门可直接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其实,关于药品回扣的传闻,这些年一直未能真正消失过,而国家对于药品回扣的监管其实也一直处于不断加强的状态。早在2017年,原国家食药总局、原国家卫计委曾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不得误导医生使用药品等等。但此类方法只是触及表面。至于如何从根本上消除“带金销售”,仍需特殊行动与常规方法的组合拳,于是有了前述诚信评价与失信惩戒体系的研究。
在今年6月,财政部联合医保局对77家医药企业开展账目检查,涵盖化学制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医药商业、中药制剂六大细分领域。其中,销售费用真实性是检查重点。
7月,江苏省卫健委也发布过《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规定,初次被发现商业贿赂,或5年内两次及以上不良记录的医药流通企业,该企业及其代理人,都将被踢出该省市场两年。
总体来说,目前国家对公立医院的采购行为进行了严格要求,但由于医院自身无法有效避免回扣现象,只是采购频率有所降低。而未来这一直指药品回扣行为的信用惩戒体系,或将成为医院优化监管的一大抓手,推动医院管理向更为合理、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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