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网站发布了《关于重新修订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医药代表接待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医械代表来该院进行学术推广活动应公开进行,在医院指定部门备案。禁止医械代表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任务。
并且和其他要求备案的医院一样,要求按“三定一有”进行包括医械代表在内的上述药械公司人员的来院接待工作,即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中有好几条细则明确非备案登记医械代表进院,将会直接被驱逐医务人员驱逐。甚至医械代表只要私下接触医务人员,或者有推销产品的,一经查实,就要停止采购其所在公司代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这一惩罚力度,让众多业内人士直呼“太狠了”。
其实,近年来伴随“两票制”和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实施,曾经回报丰厚的职业也正面临着重大的挑战。从目前看来,全国范围内的医药代表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正在越来越大。早前根据江苏医药联盟公众号消息显示,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张家港市人民医院就分别都发布了“关于严禁医药公司销售人员进院开展违法活动的告知书”和“医院医药推广人员管理方案”。
其中,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将严禁医药公司销售人员擅自进入诊疗区域开展违规活动;医院将组织不定期巡查,一旦查获违规,将立即终止销售人员所代理药品在医院使用。而张家港市人民医院则实行医药代表备案制,所有医药推广人员需到监察科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药品学术推广活动。
而除了江苏这两家医院发文以外,今年8月16日,四川省人民医院也发布文件,其中指出,药械代表频繁出入医院,增加了医院工作人员被“围猎”的腐败风险,败坏医院风气,必须严加整治。同样,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也开始试点医药代表备案登记制度,对医药代表的从业内容、准入要求、处罚方式等进行“三定”。
除此之外,10月15日,四川省人民医院网站还发布了《关于对违规供应商处理意见的通告》,一批医械(医药)代表、供应商及其法人、涉案高管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医院采购。根据多份通知总结来看,目前医院方面都将开始全天候实时监控和不定期明查暗访,并规定医药代表、药企和医院违反禁止事项后的处理方式。
所以,目前看来对于医械人、医药人而言,现下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营销模式的转变。带金销售毫无疑问和政策驱动的方向是相悖的,医药代表应该回归本位,体现职业价值,无论是转型还是继续挑战,都是职业发展的重大新生与蜕变。
总的来说,以后收入这块医药代表可能无力控制,但是根据目前合规的趋势,学术能力是可以加强,也是必须加强的,毕竟有学术能力的医药代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被市场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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