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本公司关注到在近日部分媒体关于白云山复方板蓝根颗粒体外研究结论的报道。就有关媒体报道,本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予以说明如下:
1、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白云山和黄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本公司对其采用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进行核算。该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销售和药品研发,主要产品包括板蓝根颗粒、复方丹参片、复方板蓝根颗粒等。
有关媒体报道所涉及的相关结论只是钟南山院士团队针对白云山和黄公司复方板蓝根颗粒开展的抗新型冠状病毒体外筛选的实验结果,后续还需对该产品开展进一步相关工作。
2、国内板蓝根产品市场情况
目前,板蓝根产品在国内市场已是充分竞争的产品,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已获批准的文号数量众多(如下表所示),板蓝根产品不是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的独家生产品种。
3、板蓝根产品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中仅有白云山和黄公司生产和销售板蓝根产品。
2019年,本公司从白云山和黄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6,796.03万元,约占本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65%;2020年上半年获得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3,599.82万元,约占本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1.59%。
白云山和黄公司生产的复方板蓝根颗粒2019年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10,910.07万元,占该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7.23%;2020年上半年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7,554.61万元,占该公司同期销售收入的8.35%。复方板蓝根颗粒的销售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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