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创新药企的市值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时代对其研发模式的认可程度。
几年前,Me too被奉为圭臬。奉行Me too策略的Biotech,是资本的宠儿,比如嘉和生物。
2020年10月,尚未有产品上市、管线主要是Me too药物的嘉和生物,市值一度高达160亿港元。
但如今,时移事易,嘉和生物市值已不足10亿港元。要知道,截至2022年6月底,嘉和生物账上现金达18.58亿人民币,而公司总负债不过3.06亿人民币。
嘉和生物净现金超过15亿人民币,远远超过市值,意味着市场认为其管线已不能创造价值,而是毁灭价值。
当然,这不是嘉和生物一家创新药企的遭遇,也是所有主打Me too策略Biotech的困扰。
不过,Biotech们的遭遇,并不会让大药企共情。
翻看不少国内外大药企的管线,不难发现一点:它们仍然在乐此不疲的继续着Me too道路。哪些药物潜力十足,大家依然会第一时间学(fu)习(zhi)。
例如阿斯利康,虽然和第一三共你侬我侬,但管线中布局的一款ADC药物 AZD8205,不能说与DS8021完全一样,只能说没有太大区别。
国内药企方面,包括石药集团、贝达药业等在内的不少传统大药厂,依然在大力引进Biotech的Me too创新药,甚至是生物类似药。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是Me too,为什么会有完全不同的两个故事?谁,又能Me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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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药物的A面:创新药企腾飞的跳板
在创新药研发领域,也有鄙视链。
“Me too、Me better、Best in class以及First in Class”四类药物,被分为三、六、九等。
First in Class意为首 创新药,需要进行大量的基础研究工作,整个过程需要花费的时间,远远超过你的想象。First in Class自然是鄙视链的顶端。
不过,First in Class并不意味着性能“完 美”,通常来说依然有极大的改进空间,由此有了Me better、Best in class药物诞生的基础。
Me better偏向于性能比原研药存在一定优势;Best in class则是在所有同类药物中,战斗力最强的那一个。
而所谓的Me too创新药,虽然不是完全照抄,但也只是通过结构式的改动绕开了专利风险,位于鄙视链最底端的应该是Me too药物。
但即便如此,Me too药物并非一无是处。
正是凭借Me too策略,日本创新药企业在控费的至暗时刻杀出海外,完成了原始积累。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
日本走出了诸如武田、中外制药、第一三共等一系列大药企。
过去几年,我国不少药企,也凭借Me too策略腾飞。
拿国产创新药先驱埃克替尼来说,其上市10年累计销售额已超100亿。正是凭借埃克替尼的惊艳表现,贝达药业成功跻身于“pharma”行列。
在大分子药物的热潮中,信达生物、百济神州、君实生物,也都是借着Me Too 药物PD-1东风,一举由Biotech跃迁为Biopharma。
某种程度上来说,Me too药物不失为一家药企改变命运的绝 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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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药物的B面:被人“唾弃”的商业模式
当然,凡事总有两面性。
由于Me too药物门槛较低,注定了这是一条极其残酷的赛道。越来越多药企希望借助Me too捷径实现跃迁,容易导致Me too变成We too。
这也意味着,Me too药物的商业模式彻底改变:高高在上的创新药,也需要进入拼产能的厮杀阶段。
这一点,PD-1最为典型。
目前为止,我国已获批上市的国产PD-1已经有8款,而后来者仍在源源不断地研发PD-1药物。
入局者如过江之鲫,PD-1的价格打“骨折”在意料之中。在2021年医保谈判中,信迪利单抗年费从9.7万元降为3.6万元,特瑞普利单抗从4.7万元降为4万元。
在如此惨烈的竞争下,Me too创新药的盈利难度,似乎要超过仿制药。这也直接导致资本市场信仰的崩塌。
不仅是在资本市场,从产业角度出发,Me too药物也遭人嫌弃。不少市场人士便认为,Me too只不过是低水平的重复,并不真正提高药企的创新能力。
同时,不管是从研究设计、临床研究执行还是监管等角度来看,这些重复的Me too药物都消耗了巨大的资源。
2021年7月2日,CDE《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在不少人看来就是CDE对低水平的Me too药物说“不”。
这也将人们对Me too药物的分歧放在了明面上。一时间,Me too药物成为了众矢之的,投资人纷纷对曾经热衷的Me-too药物弃如敝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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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药物,真的过时了吗?
回归理性来看,Me too药物真的失去未来了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正所谓,存在即合理。在临床方面,Me too药物凭借性价比优势,对于众多患者来说是较好的选择;从研发出发,创新药研发困难这件事已经人尽皆知, Me too药物在这方面则是个例外。
毕竟,Me too药物走的是成功者走过的路,能够更大程度地避开新药研发过程中的“坑”。也是因此,同样的研发费用,Me too药物产出新药的数量,会远高于真正的创新药。
上世纪末,平均每10亿美元的研发投入,日本能产出 24 个新药,而瑞士只有11个,核心原因就在于日本药企主打Me too策略。
只不过,时势造就英雄。在如今的创新药红海之下,Me too已变成只有少数大药厂才能玩的游戏。
一方面,按照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Me too药物与低收益挂钩应该是正常的状态。Biotech商业化团队的构建成本就已经不低。这就可能出现,赔本赚吆喝的情况。
而大药企并不存在这一烦恼,因为它们通常具有宽泛的产品管线,能够通过联合用药推广药物。换句话说,多一款商业化创新药,反而能带来显著的“规模效应”。
另一方面,商业化又恰恰是大药厂优势。具体到医院资源、进院能力、销售人数和覆盖力度上,都是大药厂们常年累月积累的结果,这注定是Biotech难以企及的。
而商业化能力的差异,直接决定了同一靶点药物在大药企手里和小药企手里,商业化数字不是一个数量级。
典型如恒瑞医药的PD-1。从上市时间来看,恒瑞医药的PD-1是第三款上市的国产PD-1,没有先发优势;
从效果上看,由于未有头对头比较,因此没有直观数据。但恒瑞医药的PD-1,有毛细血管增生症的副反应,虽然这是疗效更好的见证,但依然会让商业化挑战增加。
结果却是,恒瑞医药的PD-1自从上市开始,都是销售额最炸裂那一个;而部分创新药企,虽然在PD-1领域占据先发优势,却已泯然众人。
另一个故事是,康方生物的PD-1派安普利单抗,在仅有三线治疗霍奇金淋巴瘤患者这一适应症获批的情况下,凭借正大天晴强大的销售能力,今年上半年销售额近3亿元。
就商业角度而言,不管有没有超适应症销售,这都体现了正大天晴销售团队的能力与价值。
很显然,对于具备强大销售能力的大药厂来说,Me too药物依然有着较大的开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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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tech,需要去寻找自己的主场
从商业角度出发,无论是Me too药物还是First in clas药物,并没有高下之分。只不过,对于Biotech来说,所处市场不同时期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研发模式。
在2015年药监局政策改革之前,国内并没有一个有利于创新药发展的土壤,在这段时间国内也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创新药。
所以,在这个阶段我国的生物制药行业面临的,是从无到有的困境。
在创新药研发技术水平和产业积累远远不足的现实下,当时Me too药物成为了补足我国创新药空白的捷径。
并且,由于彼时创新药研发仍处于蓝海阶段,即便是Me too药物也能获得高昂的回报。
如今,国产Me too药物的获批数量均快速飙升,与络绎不绝的Me too药物形成对比的是,极为有限的的研发资源和市场空间。
尤其是在医保谈判的大山下,Me too药物的想象空间更是快速缩水,Biotech想要靠着Me too药物继续赚的盆满钵满,如今已经不太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Biotech想要再凭借着Me too药物完成阶级跃迁,几乎已经是不可能事件了,再执着于Me too药物的研发意义或许并不大。
对于Biotech来说,想要翻身农奴把歌唱,只有瞄准First in class药物或者Best in class,做出真正满足临床未满足需求的药物,才有崛起的机会。
参考海外市场,First in class药物或者Best in class,才是Biotech的主场。眼下,中国创新药行业,也到了Biotech回归主场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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