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注射用头孢他啶”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情况
1. 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他啶
剂型:注 射剂
规格:0.5g、1.0g、1.5g、2.0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2050604、CYHB2050605、CYHB2050606、CYHB2050607
上市许可持有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 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头孢他啶为第三代强效广谱头孢菌素,对革兰氏阴性菌活性与β-内酰胺酶稳定性较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增强;与其他第三代头孢菌素相比,对铜绿假单胞菌作用最强,常作为敏感菌的首选用药之一,已在临床广泛应用于神经内科、呼吸科、外科等科室。注射用头孢他啶为 2022 版国家医保乙类品种,及 2018 版国家基药目录收载品种。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质量和疗效等同原研产品,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方面将予以适当支持。
注射用头孢他啶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为该品种市场销售份额的扩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 风险提示
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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