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阿普唑 仑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及产品基本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阿普唑 仑片
剂型:片剂
规格:0.4mg
申请内容:一致性评价申请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2250637
通知书编号:2023B05895
审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 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其他情况
阿普唑 仑片主要用于焦虑、紧张、激动,也可用于催眠或焦虑的辅助用药,也可作为抗惊恐药,并能缓解急性酒精戒断症状。公司在该产品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66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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