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发布关于《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8]20号《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其中,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属于法定培训,收费项目也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在取消的范围。
同时,《通知》还提到,2月1日至今已交培训费,将在一个月内返还到位,并正在组织技术人员对执业药师网授学习缴费通道进行调整,免费学习通道不日将可对本省籍执业药师全面开通。
据公开资料显示,执业药师依法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掌握最新药学理论、技术知识,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能力的必要条件,是正确履行其职责的必要条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审批继续教育内容,各省级药监局负责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工作。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登记制度。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分为指定、指导和自修3类,包括培训、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考察、撰写论文和专着等。
对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收费,无论是当年还是哪一年在不同的省份参加学习费用都不一样,具体在20-550元不等,视不同的省份要求的费用不一样。其中在中国药师协会(药师帮手机移动端)参加全国执业药师示范性培训课程是官方的统一价格220元每年。
此次江苏省取消该项收费,不仅得到了执业药师们的一致称赞,更是获得了执业药师注册单位(零售药店、药商等)的大力欢迎,因为该费用一般都是由注册单位缴纳的,取消后无疑节省了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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