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九洲药业发布公告称,江苏瑞科近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危险废物未贴标签、未进行网上申报以及有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等违法事实,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处以共计38万元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6月1日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对江苏瑞科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厂区西南角两个库内贮存较大数量污泥和中间体母液,污泥(危险废物)未粘贴标签、未登记台账、未进行网上申报,危废贮存仓库未按标准建设,有现场勘查笔录、调查问询笔录、照片等证据为证。基于上述违法事实,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对江苏瑞科处以18万元罚款。
同时,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3月24日、4月6日对江苏瑞科进行调查时,发现江苏瑞科年产500吨柳氮磺吡啶项目于2016年5月20日申请试生产,2018年3月24日、4月6日检查时该项目仍在生产,该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因此,责令江苏瑞科2018年7月7日前完成年产500吨柳氮磺吡啶项目的环保验收,并对该公司罚款二十万元,对江苏瑞科项目主管人员陈殿生罚款五万元。
实际上,在此之前的6月9日,九洲药业就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江苏瑞科因环境污染问题被要求停产整顿。
据悉,九洲药业主营业务为特色原料药,是全球卡马西平、奥卡西平、酮洛芬和格列齐特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商,国际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球前列。江苏瑞科系九洲药业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苏瑞科总资产68,696.72万元,净资产37,680.57万元,营业收入22,806.31万元,净利润-1,758.86万元。
近年来,国家对于企业环保整治力度不断增加,医药企业作为环保“重灾区”,更是备受关注,日前,江西汇仁药业、宁夏泰瑞制药就都因环保问题被要求停产整顿。
九洲药业表示,公司将从此次实事件中吸取经验,增强公司环保意识,同时公司聘请了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为江苏瑞科的环保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全面专业指导,并积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力争早日恢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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