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医保集团谈判的相关工作,已经开始了
▍这些用量大品种,开始谈判降价了
2月15日,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发布文件,开展脾多肽等50种药品医保集团谈判的通知。第二批医保集团谈判的相关工作,已经开始了。
文件显示,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及前期报送全国成交价情况,得出此次的谈判品种范围。
《试行办法》显示,符合以下情形的药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开展集团谈判:
(一)上年度采购金额前20名的药品(按通用名计算);
(二)竞价分组后上年度采购金额前50名且大于1000万元的独家报名药品;
(三)按照第二层次药品交易规则转集团谈判的药品;
(四)药品生产企业获得最近一届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且工信部最新《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产量排名为第1名的药品;
(五)列入国家、广东省、广州市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
(六)其他需要进行集团谈判的药品。
由此可得,根据试行方案,进入谈判产品目录的主要条件就是上年度采购金额前20名的药品,从谈判产品目录的品种来看,这些多是临床使用较多的大品种,其中不乏多地重点监控的品种。
有关专家将于2019年2月2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签到及到场谈判的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谈判结果将于2019年2月24日通过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信息公布>第二批医保谈判结果公示。
▍降多少?保价前景不乐观
此前,在《试行办法》中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按规定提交最新的全国3个省级中标价(无中标价的,取挂网价格)。
第二十二条明确表示: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谈判品种、竞价采购药品和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以全国省级中标价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一采购周期成交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作为入市价,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一采购周期无成交价,则入市价为全国省级中标价。
此次通知直接要求,本次谈判参考价参考全国成交价设定,本次谈判品种全部进行专家现场谈判,药品生产企业报价低于或等于谈判参考价的为谈判成交品种,高于谈判参考价的为谈判失败。
也就是说,这些品种即将面临着以全国成交价作为参考的降价谈判,其保住价格的前景并不乐观:以此前深圳GPO的降价结果为例,第二批目录采购的1159种药品,平均降幅22.57%。其中。两个生产厂家以上的竞争性强的品种降幅47.45%,抗感染类降幅36.4%。
对国内大多数GPO而言,其“砍价”目标至少是30%。
对这50个品种来说,降价的命运是不可避免的,至于降多少,相信在全国价的前提下,一场“恶战“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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