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拟撤销挂网药品通知,通知显示,利肝隆颗粒、双黄连口服液、盐酸奥布卡因滴眼液等15个药品拟撤销挂网。
原文如下: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公示拟撤销挂网药品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示符合撤网条件药品的函》(苏医保函[2022]51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拟撤销挂网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撤销挂网申诉(202203))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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