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射用头孢唑林钠《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0298、2024B00299、2024B0030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二、药品相关信息
头孢唑林钠为第一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的参比制剂企业有ACS DOBFAR SpA和LTL ファーマ株式会社。头孢唑林钠用于治疗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败血症等疾病。IMS数据显示,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在欧美日主流国家都有上市销售,2022年全球销售额为30.4亿元人民币,年原料药消耗335吨。米内网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上半年全国头孢唑林钠注射剂销售额分别为12.1亿元人民币、5.5亿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金城金素注射用头孢唑林钠1.0g、1.5g、2.0g规格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提高了产品注册标准,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由于药品的销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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