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江苏省无锡市药监局公示2017年度无锡市药品零售企业和一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食药监规〔2015〕4号)和《关于印发<无锡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锡食药规发〔2013〕2号),该局组织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一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安全的信用等级评定。
据医药观察家网统计,本期参与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共2024家:A级(守信)企业1371家、B级(一般失信)企业643家、C级(较重失信)企业9家、D级(严重失信)企业1家。
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对较重失信(C级)等级的生产经营者,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采取以下措施:(一)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适度增加产品监督抽验批次和频次;(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责任约谈或者突击检查;(四)可责令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安全自查报告或者第三方评价报告;(五)将其信用等级、查处违法行为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对严重失信(D级)等级的生产经营者,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采取以下措施:(一)将其列为主要监督检查对象,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频次;(二)增加监督抽验批次和频次;(三)对在评定年度内再次违反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应适用规定处罚的上限;(四)将其纳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五)对责任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从事食品药品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六)责令其定期报送安全自查报告或者第三方评价报告;(七)将其严重失信行为通报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整理(微信号:yyguancha)
合作咨询
肖女士 021-33392297 Kelly.Xiao@imsinoex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