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作业指导书(也叫SOP)是一种操作层面的标准,实实在在的指导具体操作,是将生产过程中的经验、诀窍细化到每一个动作,以人、机、料、法环为核心,通过文字记录积累下来,形成某一工序的标准操作步骤和要求,用于指导人员操作,是生产管理中统一的规范准则。所以今天,笔者就跟大家分享1个案例,来说说作业指导书不能用于指导时,发生的奇葩事。
【案例描述】
某产品,其作业指导书规定物料的清洗参数为:【
工人A:按照公式,纯化水应加15kg,且现场观察,加纯化水15kg,物料能被完全浸没。
工人B:按照公式,纯化水应加15kg,但考虑到清洗参数的设置:首先“水量不低于该比例”说明纯化水的加入量只能比15kg多;且考虑清洗参数的后半句“约加纯化水不少于30kg”应为余量,所以纯化水的加入总量应为15kg+30kg=45kg。
工人C:15kg和45kg,都不一定对,应结合清洗设备底部的长宽尺寸计算3kg:10kg时,最低液面高度h1,然后将4.5kg物料平铺容器底部,得到最高点h2,取h1、h2两者高值计算加水量(当然,如果清洗设备底部是弧底,计算就会更复杂)。
工人D:按此比例,若15kg水能浸没物料,则按比例执行;若不能,则不论物料多少,都继续加水直浸没。
看到这里,不知道各位读者是怎么理解的?但不管怎么理解,作业指导书的本质是不变的:A、B、C、D四位工人有4种不同的理解是万万不能出现的。
后来笔者与编制作业指导书的同事进行了反复沟通,才理解了编制人的想法。实际上编制人是想表达:在满足清洗设备最低投料量30kg的前提下,清洗参数比例执行【物料:纯化水=3kg:10kg】,但又考虑物料量过大时,按照这个比例可能会超出清洗设备的最大容量,所以又要求【浸没为宜】;当物料量很低时,此比例便不适用,这种情况不考虑比例设置,均将纯化水加至设备的最低投料量30kg。
虽说沟通后,笔者能理解编制人的思路,但依然有种难以言表的感觉。因为编制人始终没有说明白设置【物料:纯化水=3kg:10kg】这个比例的意义在哪?按照编制人的解释,这个比例不但毫无作用还给工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困扰。它应该如何描述呢?笔者认为应该这样写:
①当物料量不低于30kg时,则加纯化水至完全浸没,且不得超过清洗设备的最大容量,当可能超过清洗设备最大容量时,应分次清洗;
②当物料量小于30kg时,则加纯化水至完全浸没,且不得低于最低投料量30kg。
所以,想要编制一份好的作业指导书,绝不能停留在理论和想当然,而是要深入基层与操作人员进行探讨,充分调研你的所思所写,要问问工人们能否看的懂?正如案例中的歧义,清洗的目的多数是去除杂质,如果我们不较真,可能造成什么后果呢?可能会造成不同的工人操作,批次间的杂质残留忽高忽低,再极端一些:杂质残留又刚好不是出厂检验项,它超标了,你压根不知道。最后产品流入市场,就可能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
所以,一份好的作业指导书,不是技术人员凭借实验室经验随便写几个字那么简单。一份好的作业指导书,除了可以指导工人进行标准操作外,还有技术层面的作用,更是过程受控的保证,尤其可以避免:模糊不清、朝令夕改、无法统一的管理缺陷。
作者介绍:
今夏,多年从事医药质量法规和生产现场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大量企业成功完成多款产品的注册申报和体系考核,具有扎实的质量法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熟悉《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等QMS系列标准。期间通过了执业药师考试、聘任了中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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