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构建药品安全信用档案体系,覆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等。这些档案详细记录许可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查处情况等,并依法公开且实时更新。对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主体,将增加检查频次,并可能依据国家规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为深化这一体系建设,2022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旨在提升监管的公正性和效率。会议指出,此管理应在法律框架内运作,确保诚信守法企业免受无谓干扰,而违法失信企业则面临严密监管。
近期,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0日发布了《黑龙江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黑药监规〔2024〕12号)。该办法基于药品风险程度,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通过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据此实施差异化监管。这一举措旨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面对这一政策,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如何响应并实施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呢?
一、量化分级管理与药品安全信用相关定义概览
在药品监管领域,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评估的科学管理方法。它通过对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精确衡量和细致分类,帮助企业更精准地识别、评估和控制潜在风险。对于药品企业而言,了解量化分级管理和药品安全信用的相关定义至关重要。
(1)量化分级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种类别、生产规模、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并结合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其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2)药品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药品监管部门以日常监管、抽样检验、行政处罚等情况为基础,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行政相对人的生产经营风险进行分类,实现监测预警,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信用风险等级设置
当前,根据信用信息档案记录,药品生产企业被一般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其中,A级企业拥有最佳的信用状况,而D级企业则信用状况最差。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的具体政策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如山东药监局以信用计分界定等级,重庆药监局则依据安全信用总分。黑龙江药监局则依据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概率和影响范围划分。为了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省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为黑龙江、山东药监局和重庆药监局的信用风险等级分类示例:
三、差异化监管措施
当前各省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据信用风险等级而定,以提升监管效率。A级企业监管宽松,D级最严格。A级企业享受最少检查次数和政策扶持,B级企业监管正常,C级企业检查频次增加,D级企业面临最频繁检查和严格监管措施,包括全项目检查和联合惩戒。如山东药监局对A级企业减少检查,对D级企业严格监管。重庆药监局对A级企业给予激励措施,D级企业则采取惩戒措施。这些措施旨在通过信用风险分类,实现精准监管。以下是黑龙江药监局、山东药监局和重庆药监局的差异化监管措施示例:
参考文献
[1] 黑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药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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