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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娱乐网页版老虎机 五年风雨回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zhulikou431  来源:银河娱乐网站网址大全
  2024-10-16
本文是这组文章的第二篇,主要介绍《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在过去5年的发展和演变,让制药同仁经常回望走过的路,以资借鉴。

       这是一组回顾过去五年中国药政体系演变的文章,如果你见识深刻,立意高远,请不要看,这组文章估计会浪费你的时间。

       本文是《五年风雨回顾》这组文章的第二篇,主要介绍《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在过去5年的发展和演变,让制药同仁经常回望走过的路,以资借鉴。

       第一部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本身发展历史

       和行业知名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比,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历史就算比较短的。下面表格列出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展历程:

时间

发展情况

2002年12月11日

发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004年8月5日

发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本。

2017年11月7日

发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正版。

2020年3月30日

市场监管总局以总局28号令公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部分:国家局实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要点

       2020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对这份重要文件的实施,提供了很多配套政策。要点如下:

       ◆自2020年7月1日起,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的申请人,新申请药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在正本应当载明剂型,在副本应当载明车间和生产线。

       分析:根据上述内容,只有药品制剂企业、原料药企业、中药饮片企业需要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辅料和包材企业不需要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称"持有人")委托生产制剂的,按照《生产办法》第十六条有关变更生产地址或者生产范围的规定办理,委托双方的企业名称、品种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有关变更情况,应当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分析:根据2020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不再发放委托生产批件,药品批准文件不再和生产地址捆绑,而是在生产许可证上面体现委托双方的信息。

       ◆2020年7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其车间或者生产线未进行GMP符合性检查的,应当按照《生产办法》规定进行GMP符合性检查。

       分析:MAH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接受GMP符合性检查。目前各省局会灵活掌握,或者合并检查事项,或者进行静态检查。

       ◆国家局为实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发布如下附件:附件1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和附件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申请表。

       分析:各省局会根据国家局文件,发布本身许可证申请资料,以及申请GMP符合性检查的资料要求。

       ◆随着时间的发展,国家局意识到部分省局对于委托生产监管力度不足,因此在2023年10月,再次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32号)》,对委托生产涉及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提出新要求。随后,还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

       分析:2023年的132号公告对行业影响在持续震荡。不仅如此,在2024年9月份一份NMPA发布的针对持续强化委托生产监管的内部稿,对行业产生更大冲击。虽然目前这份文件没有正式发布,但是行业内已经反馈强烈。

       第三部分:各省发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情况梳理

       在2020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后,很多省局都结合自己省的具体情况,发布了配套文件。下面梳理汇总如下:

省份

发文情况

河北

20200304,《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山西

20200805,《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 制剂制剂许可证》工作的通告》。

辽宁

20200730,《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宜的通告》。

吉林

20200827,《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 制剂 制剂许可证》工作方案》。

黑龙江

20240423,发布《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

江苏

20200629,发布《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

浙江

20200717,发布《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

20200724,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集中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医疗机构 制剂制剂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

20240402,发布《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江西

20240722,发布《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申请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受理指南》的通知》。

20240722,发布《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遴选受托生产企业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40722,发布《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申请资料技术审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40722,《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生产许可(含药品委托生产许可)申请事项事前沟通交流工作程序》的通知》。

山东

20200513,发布《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703,发布《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研制机构申办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40719,发布《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受托生产企业遴选指南》《山东省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受托生产企业审核指南》的通知》。

河南

20200717,《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

20200504,湖北全省集中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制剂许可证。

湖南

20201223,发布《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情形)检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广东

20200617,发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20240712,《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南

2020072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30731,《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电子证书的公告》。

四川

20240521,发布《四川省药品生产许可快速审查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贵州

 

云南

20210830,《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40903,发布《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

20230119,发布《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药品生产许可及监督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肃

20200703《关于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告》。

青海

未检索到相关文件。

台湾

N/A

内蒙古

未检索到相关文件。

广西

20200814,《广西2020年药品生产许可重新发证工作方案》。

西藏

20211009,发布《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药品生产许可事项实行附条件审批程序的公告》。

宁夏

未检索到相关文件。

新疆

20201215,《关于换发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的补充公告》。

北京

20240906,发布《北京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受托生产企业指南(2024年版)》。

天津

20200624,发布《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生产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

20200630,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

20200717,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 制剂制剂许可证》重新发放工作的通知》。

重庆

20210426,《重庆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情形)检查要点(试行)》。

       第四部分:典型问题讨论

       问题1-委托生产还有批件吗?

       在MAH制度实施之前,药品上市批准文件是和生产地址捆绑的。这样,就导致一个产品在不同生产地点,会产生多个批文。随着2016年启动的MAH制度试点,药品批文和MAH捆绑,不再和生产地址捆绑。因此,药监部门不再针对委托生产发放批文,而是采用生产地址变更方式来实施有效管理。

       问题2-哪些产品可以销售?

       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五十二条。。。

       开展上市前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的,在检查结束后,应当将检查情况、检查结果等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对药品上市监管的重要依据。上市前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涉及药品生产许可证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变更程序作出决定。

       通过相应上市前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的商业规模批次,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重点加强上述批次药品的生产销售、风险管理等措施。

       分析:上面这些批次被行业人士称为动态批次,这些批次在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后,MAH是可以销售的。那么,在这些动态批次之前的工艺验证批次是否可以销售呢?截止到2024年10月,由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迟迟未定稿发布,还是问号。

       问题3-外租仓库如何管理?

       关于这个问题,部分省局有明确规定,部分省局无具体规定。例如,2020年6月30日,上海药监局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提到:

       因改造、仓储能力不足等原因确需外租仓库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对拟外租仓库进行现场质量审计,评估是否满足物料或产品贮存条件和安全贮存的要求,符合要求的与外租仓库运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和质量协议,明确外租仓库的地址、期限、双方责任与义务及相关技术事项。外借仓库原则上应用于贮存质量管理部门已经批准放行的物料或成品,并纳入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其贮存条件应当经过确认或验证。完成变更管理等相关工作、新增外租仓库前,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通过本市"一网通办"总平台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

       如果想了解更多中国药政变革过去五年走过的历程,参见系列文章下一篇《五年风雨回顾-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作者简介:zhulikou431,高级工程师、PDA会员、ISPE会员、ECA会员、PQRI会员、资深无菌GMP专家,在无菌工艺开发和验证、药品研发和注册、CTD文件撰写和审核、法规审计、国际认证、国际注册、质量体系建设与维护领域,以及无菌检验、环境监控等领域皆具有较深造诣。近几年开始着力关注制药宏观领域趋势分析和制药企业并购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

       

zhulikou431
高级工程师、PDA会员、ISPE会员、ECA会员、PQRI会员、资深无菌GMP专家,在无菌工艺开发和验证、药品研发和注册、CTD文件撰写和审核、法规审计、国际认证、国际注册、质量体系建设与维护领域,以及无菌检验、环境监控等领域皆具有较深造诣。近几年开始着力关注制药宏观领域趋势分析和制药企业并购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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