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药药业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金耀药业于2022年11月17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津市监垄处告【2022】1号),拟被处罚2772万元。
图片来源:津药药业公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子公司金耀药业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违反了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的规定。
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拟责令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计2772.13万元。
津药药业在公告中称,上述罚款金额占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1%和23.79%,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74%和25.51%。
如处罚最终确定,预计将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8.72万元。
据了解,金耀药业是津药药业旗下制剂生产企业,产品众多,拥有注射剂、软膏剂、乳膏剂、硬胶囊剂、丸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制剂、片剂等17个剂型212个产品文号。
此次涉及处罚的产品卡莫司汀注射液,是金耀药业旗下众多产品中的一个小品种,因环保和工艺要求较高,金耀药业是国内市场唯一生产卡莫司汀注射液的企业。
实际上,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保持反垄断利剑高悬,不断主动出击、依法履职、强化执法,严厉查处了一批原料药垄断行为。
就在去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报,对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共计7.64亿元,刷新了医药反垄断罚款纪录。
回到药品本身来看,属于事关人类健康的特殊商品,无论是质量、价格还是供应方面,都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从近年来,国家对医药反垄断处罚金额,可见我国对整治医药行业垄断行为的决心和坚持。
对于药企而言,近年来随着《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反垄断政策的发布,以及行业严惩垄断之风盛行,企业还需要合规经营,才能走得更远。
为了避免垄断等违法行为产生,药企要时刻关注相关法规,要更加规范生产行为、合规经营,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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