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FDA公布了一则483警告信,一家公司因为药品的总需氧微生物数量超标,竟然直接加入防腐剂来降低检出的菌落数。为了确认到底加入多少能使得检出值降低到合格范围,还不断试验防腐剂的浓度。这种操作,实在让同行感到尴尬,你当这是在调鸡尾酒吗?
图源 FDA
其实这里隐藏了一个思路,你到底要追求药品合格,还是简单的检测合格?
药品合格,当然会检测合格。而检测合格,药品未必就合格。就像上面的案例,利用防腐剂来阻挡微生物生长,就属于追求检测合格。之所以企业选择添加防腐剂,而不是直接自己出个合格检测报告,更大程度上是自己也清楚,即使出了合格检测报告,微生物超标的药品在上市后也会因为微生物的持续增殖而产生浑浊等性状的改变。到时候不用药监局出马,自己就得因为消费者投诉而召回。
图源 FDA
而添加了防腐剂的药品,即使遭受药监局抽查,因为防腐剂的存在,大概率微生物指标也会出现合格。因为药品的微生物检测,是很学术的,会根据药品的组分来判断是否要采用稀释或者其他方法来消除防腐剂的影响。如果理论上你的药品按照正常生产工艺用不到防腐剂,而且你也没有申报防腐剂项目,那么即使抽检,也不会对药品进行稀释。这样一来在防腐剂加持下,培养的微生物数量大概率是合格的。如果简单的追求这个数量合格,那多加入各种防腐剂,就能保证微生物指标绝 对不超过限定值。
但防腐剂添加入药品后,就已经改变了药物的构成,暂且不说防腐剂的添加量会不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这防腐剂对于药效的影响,就是需要做临床试验确认的。药品在注册生产前,就要有临床试验、以及申报具体的生产工艺和配方,之前没有申报也没用到防腐剂,现在却直接添加,按照我国的药品管理法判断,“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妥妥的属于假药。还哪有什么继续走警告信的必要,应该要先停工停产,进入警方调查取证阶段了。
要说这FDA严格,也确实够严格,像翻垃圾桶找碎纸条等等也能考虑到,但这种直接改了配方的,竟然还能允许纠偏下去。当然无独有偶,之前也有过案例,当时是是查到一家药企的纯化水不合格,微生物检测超标。企业用这样的水继续生产,没有对水系统做处理,而询问原因,企业则回复说,虽然水是不合格的,但我们的药品也使检测合格后才放行的。
直接用检测数据盖过药品的生产过程,以检测结论来说话,貌似也情理之中,但我们这个成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测或者无菌检测,是开瓶检测,也就是说当你说这瓶是合格的时,也意味着这瓶已经被消耗掉了。当你用检测的这瓶来代替整个批次的质量时,因为微生物含量的不均匀,可能会得到一个假阴性的结果,也就是说结果不具有代表性。但凡水质检测都合格,也不至于会有这样的担忧。这就是我们做药会追求步步正确的原因之一,当每一步都正确,未必能保证结论一定符合,但上游本身有严重的问题,且存在发生问题的随机性,那即使下游检测合格,你也不敢放行。
毕竟药品,不是一个能追求冒险的领域,每一步都要扎扎实实,不能用一个刻意凑成的结论,来掩盖过程中的问题。对于这样蓄意违规的企业,FDA该支棱起来严格一点了,否则只会越来越多效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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